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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报送审计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做好2014年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情况,对已竣工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及时整理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并对工程项目进行部门审核,按照如下送审要求和程序及时进行报送审计:

    一、送审资料及要求

    (一)送审范围

    1、已竣工验收未及时报送审计的工程项目;

    2、近期将要完工的工程项目。

    (二)基本要求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必须报送真实、完整的工程项目结算资料,并对所报送工程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所有报审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学校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立项审批,落实资金来源,按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合同会签,送审时需提供立项报告、合同审签等批复文件。

    2、根据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招标采购组织职能划分的规定,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程序由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管理部门等进行招标,送审时需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以及招标相关会议纪要等。

    3、项目管理部门需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工程项目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及时报送审计。

    4、送审资料必须真实、规范,资料内容填写完整,具备项目审核条件;所有报审资料必须为原件,复印件补盖公章的原则上一律视为复印件;

    5、送审资料必须完整,一旦送审,原则上不予补充和更改。

     (三)送审资料

    项目管理部门报送审计时,应准备以下书面资料,涉及预算(投标)、决算、工程量计算等造价文件的,报送时必需提供电子版资料。

    1、送审单、决算书封面、工程造价审核资料承诺书、工程项目报送审计情况说明书等审计处规定的制式文件。(制式文件缺一不可)

    2、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

    3、项目立项报告、合同审签表;

    4、决算书、变更签证、项目管理部门初审报告等决算资料;

    5、合同书或协议书;

    6、主材、设备、成品认质认价单。(管理单位应进行市场询价,价格应当符合市场行情)。

    7、与工程造价、认价和审核(复核)相关的会议纪要、情况说明和文件;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预算、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按国家、地方和学校需要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9、竣工图(图纸必须装订成册),影响工程造价和项目审计的原始地貌图、规划图、设计图、施工图也应一并提供;

    10、电子文档,主要包括工程造价预决算、投标预算、投标报价、工程量计算单等(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提供);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送审资料要求、相关制式文件和送审资料整理装订规范可在审计处网页首页“工程审计下载”栏下载:

    http://shenjichu.xpu.edu.cn/xzzq/gcsjxz.htm  

    二、审计程序

    1、学校投资的基建工程项目,由基建处等部门对工程项目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送审计处审计。需由中介机构审核的项目,由审计处负责委托审计。

2、学校出资的零星维修工程由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对工程项目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送审计处审计。

3、各单位自筹资金的修缮工程,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送审计处审计。

    三、送审期限及截止日期

    1、已竣工验收未报送审计的工程项目,应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全部报送完毕,特殊情况下逾期未报的,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项目报送审计情况说明书”中说明情况,否则审计处将不予接收。

    2、近期将要完工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部门应保证项目进度,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于竣工后3个月以内报送审计,特殊情况下逾期未报的,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项目报送审计情况说明书”中说明情况,否则审计处将不予接收。

    3、各单位应加强本部门负责的工程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对已竣工工程项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送审计。因故未及时送审导致的工程项目争议及工程款结算问题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行负责。

    4、对无合同、无经费来源、无合同审签、手续不全、资料不完整、符合招标条件而未进行招标、制式文件不完整以及其他不符合送审要求的,审计处不予接收。请各单位根据项目情况提前做好项目审计报送审计的资料整理和准备工作,保证项目结算及时有效开展。

    四、关于工程项目报送审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关于送审时效。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项目报审资料的整理和完善,做好相关报审手续的准备工作,原则上应于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项目的报送审计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及时结算。对于特殊情况下逾期未报送审计的工程项目,报送时应在“工程项目报送审计情况说明书”中进行情况说明,审计处将予以公示。

    2、关于报审截止。为保证2014年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审计处将严格履行审计程序,保证审计质量,对于已竣工验收或近期将要完工的工程项目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日期及时报送审计。

    3、关于招投标程序、预算编制及认价。报审的项目应履行相应的招标程序,特殊情况下未履行招标程序的应予书面说明,否则不予接收;无需招标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报送审计;工程项目中涉及主材、设备、成品认质认价的,项目管理部门应认真进行市场调研,防止过度偏离市场行情。

    4、关于审计程序及结果出具。报送的工程项目审计工作需要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如资料审核接收、现场勘查测量、决算编制、征求意见、出具审计结果等,项目审计时间视项目大小、复杂程度和争议情况而有所差异。由于审计处工作除工程项目审计外,还有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结题审计、设备物资及工程采购招标、竣工验收、招标项目考察、上级部门抽调审计等其他各项工作,所以工程项目审计一般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合理安排送审时间。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积极组织协调,提前做好审计项目资料整理及报送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做好2014年上半年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报审地点:临潼校区22-8楼214室

    联系电话:62779049

    报审要求及规范:审计处网页http://shenjichu.xpu.edu.cn/

 

审计处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纸质版报送校领导、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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