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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零一五年下半年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报送审计的通知

校属有关部门:

    为了及时有效做好2015年下半年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确保年终财务结算,请各部门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对已竣工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及时整理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并对工程项目进行部门审核后,按照如下送审要求和程序及时进行报送审计:

    一、送审资料及要求

    (一)送审范围

    1、本学期已竣工验收未及时报送审计的工程项目;

    2、近期已竣工未验收项目或将要完工的工程项目。

    3、已报送的工程项目,各部门应加强对征求意见且已核对项目的督促,及时完结审计程序。

   (二)送审截止日期

本年度送审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送审截止日后将不再接收工程项目送审。

    请各项目管理单位督促项目进度,对已竣工验收且符合送审条件、资料完整的工程项目应于2015年11月30日之前送审,截止日后,我们将集中力量对已报送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将不再受理工程项目报送审计事宜。目前已竣工或将要竣工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于11月30日前报送审计。

    (三)基本要求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必须报送真实、完整的工程项目结算资料,并对所报送工程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所有报审资料须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学校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立项审批,落实资金来源,按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合同会签,送审时需提供立项报告、合同审签等批复文件。

    2、根据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招标采购组织职能划分的规定,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工程项目,须按程序由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管理部门等进行招标,送审时需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以及招标相关会议纪要等。

    3、项目管理部门需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工程项目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及时报送审计。

    4、送审资料须真实、规范,资料内容填写完整,具备项目审核条件;所有报审资料须为原件,复印件补盖公章的原则上一律视为复印件;

    5、送审资料须完整,一旦送审,原则上不予补充和更改。

     (四)送审资料要求

    项目管理部门报送审计时,应提供书面资料,涉及预算(投标)、决算、工程量计算等造价文件的,报送时需提供电子版资料。

  所有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报送审计的,均必须提供如下真实完整的项目资料原件,未履行相关程序、资料不完整、不符合送审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接收审计。

   具体资料要求详见:《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送审资料规范》《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送审资料整理装订规范》、制式文件。(见审计处网页)

   以上规范及要求、制式文件可在审计处网页首页左侧“工程审计下载”栏下载:

    http://shenjichu.xpu.edu.cn/xzzq/gcsjxz.htm  

    二、审计程序

    1、学校投资的基建工程项目,应由基建处等部门对工程项目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送审计处审计。需由中介机构审核的项目,由审计处负责委托审计。

    2、学校出资的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应由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对工程项目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送审计处审计。

3、各部门自筹资金的修缮工程,应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送审计处审计。

    三、送审期限及截止日期

    1、本学期已竣工验收未报送审计的工程项目,应于2015年11月30日之前全部报送完毕。工程项目竣工后超过3个月报送审计的,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项目报送审计情况说明书”中对逾期报送原因进行说明。

    2、近期已竣工未验收项目或将要完工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部门应保证项目进度,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于2015年11月30日之前报送审计。工程项目竣工后超过3个月报送审计的,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项目报送审计情况说明书”中说明情况。

    3、各部门对已竣工工程项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送审计。因故未及时送审导致的工程项目争议及工程款结算问题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行负责。

    4、无合同、无经费来源、无合同审签、手续不全、资料不完整、符合招标条件而未进行招标、制式文件不完整以及其他不符合送审要求的项目,审计处不予接收。请各部门根据项目情况提前做好项目审计报送审计的资料整理和准备工作。

    四、关于工程项目报送审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关于送审时效。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项目报审资料的整理和完善,做好相关报审手续的准备工作,原则上应于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项目的报送审计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及时结算。对于特殊情况下逾期未报送审计的工程项目,报送时应在“工程项目报送审计情况说明书”中进行情况说明。

    2、关于报审截止。为保证本年度年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审计处将严格履行审计程序,保证审计质量,对于已竣工验收或近期将要完工的工程项目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日期及时报送审计。

    3、关于招投标程序、预算编制及认价。报审的项目应履行相应的招标程序,特殊情况下未履行招标程序的应予书面说明;无需招标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报送审计;工程项目中涉及主材、设备、成品认质认价的,项目管理部门应认真进行市场调研,防止过度偏离市场行情。

    4、关于审计程序及结果出具。报送的工程项目审计工作需要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如资料审核接收、现场勘查测量、决算编制、征求意见、出具审计结果等,项目审计时间视项目大小、复杂程度和争议情况而有所差异。由于审计处工作除工程项目审计外,还有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结题审计、设备物资及工程采购招标、竣工验收、招标项目考察、配合上级部门工作等,所以修缮工程项目审计一般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敬请各部门理解,并合理安排送审时间。

请各部门根据以上要求,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积极组织协调,提前做好审计项目资料整理及报送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做好2015年下半年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感谢各部门对审计工作的支持!

 

    报审地点:临潼校区22-8楼416室

    联系电话:62779049

    相关资料见审计处网页:http://shenjichu.xpu.edu.cn/

 

 

审计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纸质版送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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