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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结题审签项目报送审计的通知

校属有关部门: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科研项目结题的要求,部分科研项目在结题时,需审计部门审签后方能递交结题报告。根据《西安工程大学科研经费决算审签办法》,科研项目准备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关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结题要求,提早安排,准备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审计,以免影响结题申报。按照审计处后半年审计工作计划,现将科研结题审签项目报送审计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审范围

项目结题时,上级主管部门或项目委托单位要求学校审计部门进行审签的结题项目;

未明确要求的,不予审计。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1、科研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报告递交的期限,提前5-10日报送审计。

2、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

3、报送审计的资料必须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三、报送资料

按照项目归口管理的要求,报送审计时需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报送审核审计

1、专项审计项目送审单(制式1)。

2、提供审计资料承诺书(制式2)。

3、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立项预算、验收报告。

4、结题或验收的相关通知文件。

5、项目结题报告(科研)或绩效报告(学科)。

1)需履行相应的签字盖章手续;

2)按科研管理部门要求的份数,再增加一份,审计处留存归档。

6、账务资料。

1)经费收支明细表(财务处项目账),需经财务处审核并签章;

2)结题决算报表(需经财务处、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章);

3)科研经费到账、财务结账等相关凭证、手续;

4)涉及固定资产的应提供相应的资产清单;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8、相关文件电子文档

未尽事宜,详见审计处网站左侧“科研项目审计”专栏。

   报审地点:临潼校区22-8楼416室

:谷淑婷

   话:029-6277 9049(办公)

邮箱地址:shenji2017@foxmail.com

(其他事项可电话咨询)

                                               审计处

                                         ○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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