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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报送审计资料及要求

20124月12日

一、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送审资料:

1、立项报告、合同审签表;

2、竣工验收报告;

3、送审单、决算书封面、工程造价审核资料承诺书。

即“工程项目送审单”、“基建、修缮工程(预)决算书”、“工程造价审核资料承诺书”等制式文件。

4、决算书、变更签证、甲方初审报告等;

5、合同书;

6、竣工图(图纸必须装订成册);

7、主材、设备等认质认价单;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预算、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

9、与工程造价、认价和审核(复核)相关的会议纪要、情况说明和相关文件;

10、电子文档(主要包括工程造价预算、投标预算等)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要求的相关制式文件可在审计处网站下载:

 http://shenjichu.xpu.edu.cn/service.asp?id=2

二、基本要求:

报审时必须提供送审单、决算书、合同(必须经过合同审签)、变更签证、竣工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他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会议纪要、材料认质认价单、情况说明等原件。

1、所有送审工程项目必须有立项报告、合同审签文件。

2、所有工程竣工后,甲方必须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必须为原件)。

3、所有报审资料必须为原件,复印件补盖公章的视为复印件。

4、所有报审资料必须完整,一旦送审,不予补充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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