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报送审计资料及要求
2012年4月12日
一、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送审资料:
1、立项报告、合同审签表;
2、竣工验收报告;
3、送审单、决算书封面、工程造价审核资料承诺书。
即“工程项目送审单”、“基建、修缮工程(预)决算书”、“工程造价审核资料承诺书”等制式文件。
4、决算书、变更签证、甲方初审报告等;
5、合同书;
6、竣工图(图纸必须装订成册);
7、主材、设备等认质认价单;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预算、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
9、与工程造价、认价和审核(复核)相关的会议纪要、情况说明和相关文件;
10、电子文档(主要包括工程造价预算、投标预算等)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要求的相关制式文件可在审计处网站下载:
http://shenjichu.xpu.edu.cn/service.asp?id=2 )
二、基本要求:
报审时必须提供送审单、决算书、合同(必须经过合同审签)、变更签证、竣工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他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会议纪要、材料认质认价单、情况说明等原件。
1、所有送审工程项目必须有立项报告、合同审签文件。
2、所有工程竣工后,甲方必须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必须为原件)。
3、所有报审资料必须为原件,复印件补盖公章的视为复印件。
4、所有报审资料必须完整,一旦送审,不予补充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