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做好2013年下半年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根据项目管理和报送审计管理的要求,现将报送审计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审计处完善了相应制式文件,要求在原有审计处制式文件的基础上,填写“工程项目报送审计情况说明书”,工程项目逾期未完工或逾期3个月未完成报送审计的,报送审计时应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2、工程项目中涉及设备采购的,工程项目涉及采购设备的,报送审计时,项目管理部门应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提供书面设备清单,内容包括供货商、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型号、设备生产厂家、设备产地等设备信息。
3、工程量签证应附附工程量验收计算单,以备审计时现场查验。
4、报送审计时,相关资料应该齐全,相关资料要求见审计处网页。
即日起项目管理部门报送审计的,应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审计处关于工程项目报送审计的要求、规范以及制式文件科在审计处网页(http://shenjichu.xpu.edu.cn/xzzq/gcsjxz.htm )进行下载。
审计处
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