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报送审计的通知
工程大审字〔2012〕10号
校属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做好2012年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便于年终结账,请各单位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情况,对已完工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请在近期内抓紧报送项目结算审计资料,现将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资料的送审要求和程序通知如下:
一、送审资料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必须报送真实、完整的工程项目结算资料,并对所报送工程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所有报审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学校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立项审批,落实资金来源,按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合同会签,送审时需提供立项报告、合同审签等批复文件。
2、根据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招标采购组织职能划分的规定,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程序由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管理部门等进行招标,送审时需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以及招标相关会议纪要等。
3、项目管理部门需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管理部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4、送审资料必须真实、规范,资料内容填写完整,具备项目审核条件;所有报审资料必须为原件,复印件补盖公章的原则上一律视为复印件;
5、送审资料必须完整,一旦送审,不予补充和更改。
(二)送审资料
1、项目立项报告、合同审签表;
2、竣工验收报告;
3、送审单、决算书封面、工程造价审核资料承诺书等审计处规定的制式文件。
4、决算书、变更签证、项目管理部门初审报告等决算资料;
5、合同书;
6、竣工图(图纸必须装订成册);
7、主材、设备等认质认价单;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预算、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
9、与工程造价、认价和审核(复核)相关的会议纪要、情况说明和相关文件;
10、电子文档(主要包括工程造价预决算、投标预算、投标报价等);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送审资料要求、相关制式文件和送审资料整理装订规范可在审计处网页首页“工程审计下载”栏下载:
http://shenjichu.xpu.edu.cn/news.asp?title=5&id=15
二、审计程序
1、学校投资的基建工程项目,由基建处等部门对工程项目决算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后,报送审计处审计。需由中介机构审核的项目,由审计处负责委托审计。
2、学校出资的零星维修工程由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对工程项目决算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后,报送审计处审计。
3、各单位自筹资金的修缮工程,由各单位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报告后,报送审计处审计。
三、送审时间
1、各单位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已竣工工程项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审计。资料不完整且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审计处不予接收。
2、因年终工作任务集中、财务结账等原因,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工程项目报送审计截止日为2012年12月4日,截止日后不再接受项目送审,因故未送审的工程项目在下一学期进行报送审计。
审计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