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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施《西安工程大学

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的总要求,根据陕西省追赶超越、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四个一流”建设总体部署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审计工作实际,审计处制定了《西安工程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本方案经2018年9月27日校长办公会审议、2018年11月12日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      西安工程大学

                                20181210

西安工程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的总要求,根据陕西省追赶超越、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四个一流”建设总体部署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依照校党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学校二次党代会精神、学校追赶超越实施方案和“十三五”规划任务,学校审计工作将立足实际,紧紧围绕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四个一流”建设、学科专业调整等中心工作任务,积极贯彻“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审计工作方针,坚持“监督、高效、廉洁、创新、服务”的理念,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强化全过程监督。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1. 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开展审计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责。

   2. 根据省委、省政府追赶超越总体目标和任务部署,近几年,陕西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加大了对省属高校的监督、检查、审计的工作力度,相继起草出台了《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8〕7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开展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特别是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3. 按照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属高校追赶超越半年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陕高教组〔2018〕48 号)要求,学校印发了《西安工程大学2018 年度追赶超越半年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工程大党字〔2018〕47 号),对教育审计工作提出了“201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对上年度上级部门及外部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等2项考核指标,要求内审机构贯彻落实追赶超越目标任务,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二、总体思路

   4. 积极贯彻落实追赶超越考核指标任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审计法规政策、制度规范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坚持“以审促管、以审促建、以审促改”的审计功能定位,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强化过程监督、优化资源配置,以“确保经费执行、保障教学科研、促进学科发展、提高工作效能”为出发点,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5. 按照“纵横结合、全面覆盖、分别实施、重点关注、规范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审计工作,建立以学院(部)、校属党政部门为审计对象的横向覆盖和以经费类别为审计对象的纵向延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学校内部审计全覆盖。加强对独立核算单位常态化的年度例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原则上按年度实施,特定领域、特定情况下可不定期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审计项目实施内容

   (一)全面展开,强化常规项目审计

   6. 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各类常规审计项目。

   以合规性、合法性为导向,对校工会、资产经营公司、后勤管理处、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等独立核算单位经费进行例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组织部委托,对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经费使用、履职情况、主要业绩等事项进行审计和评价。

   强化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保障和推进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控制项目资金规模。

   规范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经费收支行为,保证合规合法使用。

   (二)分别实施,重点关注,推进财务收支专项审计

   按照分别实施、重点关注的原则,每年确定部分学院(部)和党政职能处室开展专项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审计,用3至5年时间,实现对所有校属单位审计全覆盖。

   7. 强化履职,推进任职期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

   结合常规审计项目,对近两年来未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学院和职能处室中,按照部门领导任职期限确定2-3个学院、3-4个职能处室作为年度专项审计的对象,对所在部门所有包干经费、运行经费、发展专项经费开展审计。

   重点关注经费合规合法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使用方向和领域、预算经费执行进度、相关程序履行情况、经费使用绩效、保障教学科研、促进学科发展、提高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效能等方面,并形成审计结论。

   8. 提高效能,强化部门专项预算经费财务收支专项审计

   学校在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了学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整体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建立以学院为单位的预算经费和资源配置机制。按照重要性原则,把预算资金和资源占用较多的学院和部门作为专项审计的对象,对所在部门所有经费进行审计。

   重点关注经费使用合规合法性、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使用方向和领域、预算经费执行进度、程序履行情况、经费使用绩效等方面,并形成审计结论。

   9. 重点关注,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财务收支专项审计

   按照陕西省“四个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强化对省拨专项经费及配套经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学科平台建设经费、教学科研经费、学生资助及创新创业经费以及其他重点领域专项经费进行审计。

   重点关注科学论证及项目立项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经费预期目标实现情况、预算执行进度、相关程序履行情况、经费合规合法使用、专项经费使用方向领域的针对性以及对学科教学科研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等方面,并形成审计结论。

   (三)强化过程监督,推进规范管理

   10. 前移审计关口,推进工程项目预算审核

   将审计关口前移,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预算审核和评价机制,强化对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概预算审核,建立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审核工作机制,为工程项目申报、预算批复、招投标提供比较准确、有效的参考依据。2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确需进行预算审核的,审计处按照程序予以审核。

   11. 强化事中监督,完善审计评价机制

   以落实校党政决策部署为根本遵循,以提质增效为切入点,参与对各类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重要环节和节点的审计监督,关注程序履行和节点控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共同建立制度流程有效对接的工作机制。在开展各类常规审计项目和财务收支专项审计项目过程中,以学校发展规划、项目预期目标实现、部门职责履行和年度目标任务为基本评价标准,以行业领域发展方向和社会评价结果为参照,进行客观的审计评价。

   四、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提高审计工作效能

   12. 加强法规政策宣传,提高政策执行水平

   积极梳理财经法律规范和方针政策,加强法规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网络信息平台,加强法规政策信息公开,建立常态化学习和引导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内部制度规范建设和业务开展需要,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展专题法规政策讲座和宣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问题研讨和业务交流,学习领会财经法规政策精神和内容,提升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持续推进依法治校能力。

   13. 完善工作机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各部门应加强审计结果利用,规范内部管理,建立法规政策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协调和对接机制,注重内部规章制度的前瞻性、系统性和规范性,推进学校合规性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内部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制度,限期落实整改,建立整改结果后续审计和评价工作机制。

   14. 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资源,进一步拓展审计覆盖面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拓展审计监督覆盖面,延伸审计关口,提升审计监督层次,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过程中,积极加强对社会资源和社会审计力量的有效利用,建立与内审审计监督相符的监督、鉴证、评价和结果利用的工作机制。

   15. 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积极贯彻落实学校追赶超越实施方案,高效推进各项审计工作,规范项目管理,强化过程控制,促进项目预算执行,在内部审计监督过程中,以发展目标为抓手,建立“行之有效、协同顺畅、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16. 创新工作理念,提高审计服务能力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形成较为系统的研究报告和问题解决方案;针对整改问题清单、重大政策调整、重大争议等事项,及时进行政策辅导和专业咨询,提高认知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校际交流,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审计监督。

   17.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干部胜任能力

   鼓励审计干部学习和贯彻财经法规政策、内部规章制度和流程规范,建立日常化、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工作与学习、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并重的原则,培养审计干部学政策、用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主动作为,优化审计工作流程,推进审计信息化水平,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提升审计服务效能。增强审计力量,培育审计资源,鼓励审计干部不断加强知识更新,提升审计业务综合胜任能力。

   校审计工作将继续按照校党政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学校二次党代会精神、学校追赶超越实施方案和“十三五”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提高工作站位,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改革大局开展工作,规范内部管理,服务学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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