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学校和上级机关召开的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并组织落实。
3. 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检查、督促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
4.负责审计人员的聘任、考勤、考核及有关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处人员的思想、作风、业务素质,加强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
5.审定审计项目,批准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审定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提出加强宏观管理、提高办学效益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签发对外与上报的各种文件、资料、报表。
6.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请示、汇报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情况,做好与校内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对外联系工作。
7.主持召开处务会议,传达、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审议、决定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关心和爱护审计人员,切实解决好在工作、生活、职务评聘和待遇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9.努力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