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2020年10月20日)
受党委组织部委托,依据《西安工程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工程大审计字〔2012〕1号),审计处决定组成审计组,自2020年10月20日起,对原党政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财务处处长、校团委书记等4位处级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处
2020年10月20日
上一条:审计公告(2020年10月21日) 下一条:审计结果公示(财审)(2020年09月15日—202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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