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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

(2019年12月2日)

 

受党委组织部委托,依据《西安工程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工程大审计字〔2012〕1号),审计处决定组成审计组,自2019年12月2日起,对如下2位处级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原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志刚同志经济责任审计;(2)原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戴鸿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处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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