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2019年12月2日)
受党委组织部委托,依据《西安工程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工程大审计字〔2012〕1号),审计处决定组成审计组,自2019年12月2日起,对如下2位处级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原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志刚同志经济责任审计;(2)原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戴鸿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处
2019年12月2日
上一条:审计结果公示(2019年11月21日—11月30日工程) 下一条:审计结果公示(2019年11月01日—11月20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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