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收支计划、外汇收支计划、预算经费的分配管理与执行和决算;基本建设资金的收支计划及建设工程的财务概 (预)算、财务决算;
二、教育事业费、科研经费、专项资金及专项补助 (贴)费、学生奖、贷、助学资金及军训费、各类捐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三、对外对内有偿服务及创收资金、学校基金、投、贷、融、集资资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等各类经费的收支使用及管理;
四、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与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及设备物资的购置 程序与存储管理使用情况;
六、基建、维修工程(含国拨、自筹及捐赠)经费的投资使用管理与执行情况;
七、校属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八、学校各职能部门、各院、系、所和各直属单位的负责人及校属企 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厂长(经理)的经济责任;
九、对外对内的各种投资项目、合作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情况;
十、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事项;
十一、办学效益、经济效益和投资效益情况;
十二、国家财经法规和教育部及学校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三、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十四、上级交办、委托以及本单位领导确定的其它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