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财务审计科与工程审计科。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审计监督与评价,并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定和完善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与工作规范。
二、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政策措施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活动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九、参与学校经济类合同的审核与验收工作。
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十一、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