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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结算审核送审资料清单

2019年12月09日更新)

所有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报送审计时,均必须提供如下真实完整的项目资料原件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接收审计:

1、 未提供资料原件的。

2、 未填报“送审信息表”、“自查表”及相关制式文件的(审计处网站下载)。

3、 项目未经项目管理部门初步审核的(甲方应出具初审报告并附结算明细)。

4、 不如实提供或不完整提供资料的,无法开展审计的。

5、 项目未立项的,跨年度项目未重新立项的。

6、 项目超合同、超立项、超预算未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文件履行审批审定手续的。

7、 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增加和变更减少事项)及项目造价增加的,未按照学校规定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和变更造价审定程序的,其他重大事项(差异调整、增量调整)未履行申请、申报、决策、审批手续的。(依据最新合同管理办法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修缮节能项目管理办法等)

8、 应招标未招标的工程项目。

9、 应招标项目预算(拦标价)未在招标实施前报送审计的。

10、 合同未审签的。

11、 竣工后未进行验收的。

12、 金额较大项目未提供竣工图的。

13、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扫描文件资料的。

14、 超越部门权限擅自委托审核的。

15、 其他不予接收的情况

项目管理单位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料自查(自查表)后,报送审计。

1.制式文件(见 http://shenjichu.xpu.edu.cn/xzzq/gcsjxz.htm ):

1.1送审部门需统一填报送审信息表:

1.1.1招标项目填报:《结算(招标)项目送审信息表—信息表(填写)-电子版要求-制式文件(自动生成)-自查表(自动生成)-补充资料(审计填写)》

1.1.2非招标项目填报:《结算(非招标)项目送审信息表—信息表(填写)-电子版要求-制式文件(自动生成)-自查表(自动生成)-补充资料(审计填写)》

1.2信息表中包含:

1.2.1“项目送审信息表”——由送审部门按格式完整填写

1.2.2“项目自查信息表”——由送审部门按格式完整填写

1.2.3“制式1—送审单” ——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打印签字盖章)

1.2.4“制式2—承诺书”——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打印签字盖章)

1.2.5“制式3—情况说明书”——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打印签字盖章)

1.2.6“制式4—封面” ——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打印签字盖章)

1.2.7“自查表”——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打印即可)

1.2.8“需补充资料清单”——审计处填写

注:送审部门仅需按格式要求完整填写“项目送审信息表”“项目自查信息表”即可,其他表格均为自动生成表格。

1.3立项合同审签、验收报告

1.3.1项目项审批表——提供部门项目专项预算

1.3.2合同审——按照学校合同审签最新要求执行

1.3.3竣工验收报告——按照学校验收要求提供

2.结算资料

2.1项目管理部门(包括部门、甲方代表、监理)内部检查核查结果文件资料:

(1)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报告(必须附审核后结算书或审减清单);

(2)监理审核报告等(必须附审核后结算书或审减清单);

(3)其他检查核查记录、文件、纪要等;

2.2结算书(含结算报告结算汇总表、分部分项明细汇总表、分部分项结算明细等,须签字盖章);

2.3竣工结算相关资料;

2.4签证单、工程量计算清单;

2.5工程量增减单、设备增减单;

2.6主材清单、甲供主材清单、设备清单(工程项目中含有设备的,必须提供设备清单);

2.7验槽记录、检测记录、影像资料(隐蔽工程)等

2.8相关纪要、说明、记录等;

2.9过程审核资料:

(1)预算(拦标价)审核结果报告资料(招标项目必须提供。审计处出具返还项目管理方的审核报告);

(2)公布的拦标控制价结果报告(招标项目必须提供。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3)过程审核结果报告资料(基本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等实施全过程审计的项目提供,其他按项目不提供).

3.变更资料

变更事项应当按照“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依据学校最新合同管理办法、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修缮节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要求,履行造价增加审定程序、变更事项审批程序、超预算项目经费追加手续等。

3.1涉及变更事项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3.1.1造价变动(变更增加或工程量增加)审定手续及预算追加手续(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结算造价超比例10%、超预算项目需履行审定程序);

3.1.2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申请单或工作联系单;

3.1.3签证单;

3.1.4变更审批手续(按照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修缮节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之规定);

3.1.5变更概算或变更预算、变更主材认质认价单;

3.1.6与变更事项相关的会议纪要、通知、记录、情况说明等文件;

3.1.7变更事项工程量增减清单、设备增减清单;(结算时可汇总后统一提供)

3.1.8图纸。

3.2注意事项:

3.2.1变更资料按照“一项变更、一套资料”原则分别分类整理;

3.2.2变更签证应与变更申请等资料逐一对应,即变更签证应附在与之相对应的变更申请资料后,整理顺序为:变更手续+变更签证+变更概算+情况说明(每项变更采取同样的整理顺序)。

3.2.3签证内容:

除上述要求外,对于部分修缮项目或零星维修项目(工程地点较为分散的),签证内容应注明:“名称、时间、地点、签证事由、工程内容、措施及工艺等”;

签证必须按照“同一施工区域,同类工程内容,分类集中签证”的原则整理、汇集签证内容,集中列示在签证单上,如:涉及管道维修、刷乳胶漆、线路改造等工程内容在同一施工区域(施工地点较为集中)的,防止穿插列示,以便分类汇总计算。

工程内容特别分散,可不考虑施工区域,直接对同类工程内容进行分类后签证。

3.2.4变更(签证)的范围:

变更(签证)事项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施工范围、内容、工艺等),分为两种:

A:变更(签证)增加事项,主要指项目变更引起变更增项(施工项目和内容增加或追加,增加造价);

B:变更(签证)减少事项,主要指项目变更引起变更减项(原有施工项目不做或扣除,减少造价)。

4.结算相关资料

4.1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有监理的,应提供监理开竣工报告;无监理的,应提供开工竣工书面文件)

4.2工程未按期竣工应提供资料:工期延误确认资料、误工证明文件、停工通知、处罚意见等相关记录、文件、日志、纪要等;

4.3关于水电费扣除问题的说明,合同有约定的,执行约定;合同未约定,应予说明,并提供扣除依据;

4.4关于优惠执行问题,变更部分是否执行约定优惠,如合同未约定,应予说明;

4.5施工过程日志记录:相关各方(项目管理部门、现场管理人员、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等)管理、施工、监理、进度、气象等影响结算造价的相关工作日志、记录、文件、纪要等,须完整留存,必要时提供

4.6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会议纪要、论证文件、情况说明等文件。

5.认价资料

主材、设备、成品如需认价,应按照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修缮节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认价程序和形式,经相关认价程序后出具会议纪要及认价清单,参与人员签字认可;双方认可协商的价格必须是合理的市场价格或行业价格。

认质认价时,项目管理单位应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价格必须是合理的市场价格或行业价格,应当符合市场行情,同时,还应注明认质认价的适用范围.

禁止合同双方通过认质认价方式调整人工费。人工费调整标准按相关政策性调价文件执行,是否调整依据合同双方约定。

认质认价单资料包括:

1)认价单;

2)会议纪要(依据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修缮节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3)市场调研和询价记录(项目管理单位留存,必要时提供)

(价格波动时,由项目管理方按照工程实施进度有效界定适用范围和起始日期)。

6.预算文件(招投标预算文件或项目实施前的论证资料)

依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项目金额大小和招投标层次规定的要求,应招标项目必须履行招投标程序,并按如下应提供相关资料:

6.1招投标项目。送审时必须提供投标预算文件及以下第“8.”条的招投标相关文件;

6.2非招投标项目。送审时必须提供项目造价概预算(立项预算)、报价预算及相关论证材料。

7.合同书(协议书)、补充协议、合同审签表(详见上述资料一制式7)。

8.招投标文件

按国家、地方和学校规定的项目金额大小和招投标层次的要求,需要履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8.1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表、成交函(中标通知书)、二次报价单、评标报告、澄清函;(招标工程项目)

8.2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投标预算;(招标工程项目)

8.3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图纸会审纪要。(招标工程项目)

9.图纸

9.1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章、装订成册);

9.2设计图(施工图)(需加盖设计章);

9.3影响工程造价审核的原始地貌图、网格图、规划图也应一并提供。

注:以上图纸均应折叠为A4大小,并装订成册

10.电子版文档

10.1: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预算造价文件、结算造价文件、立项预算文件。

【格式要求:(广联达、excel版本)】

10.2:竣工图、施工图(设计图)、网格图、原始地貌图、规划图等。

【格式要求:软件版本】

10.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量计算单、工程量增减单、设备清单、甲供材清单等。

【格式要求:word、excel优先,无此版本可提供PDF文件】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他影响项目造价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也应一并提供。

以上资料中:一至九项资料为纸质版资料,第十项为电子版资料。以上资料应在送审时一并提供,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提供。

12.扫描版本要求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资料传递时间,如果上述要求的纸质版资料电子版资料已按要求准备齐全,在确保纸质版已签字盖章的情况下,可先行报送纸质版资料的扫描版本和电子版,我们可根据扫描件和电子版先行审计, 纸质版按要求随后报送审计。

具体要求:

12.1报送扫描件的同时,上述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必须报送审计,项目接收时间以纸质版报送交接登记时间为准;

12.2纸质版资料需签字盖章后扫描(或拍照),必须确保扫描件与纸质版完全一致,保证扫描版本清晰,不影响审计。

12.3图纸可不扫描,但必须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软件版本)一致。

13.注意事项:

13.1资料整理顺序:按以上所列顺序由上及下的顺序整理。

13.2所有工程项目应履行立项、合同审签程序;

跨年度报送审计的项目,原立项作废的,应重新立项。

13.3按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应履行招投标程序;

13.4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及时报送审计。

13.5资料应为原件,保证完整、真实。报送审计后,不得进行资料更改和补充。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送审规范相关内容)

14.特别说明

14.1装订成册。如果以上资料较多,应按类别以胶装形式装订成册,确保资料完整。

14.2资料规格。所有送审资料规格均应为A4纸大小,图纸等资料非A4格式,应折叠为A4大小,并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注:本次修订或增加内容主要为:

增加了不予接收审计的情况

2.1;2.9

3.2.3;3.2.4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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